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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这句话给了谁当头一棒!
作者:王成信
八十年代初,中央政治局常委召开重要会议,就是否坚持“四大自由”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表面上看起来会议开得很平和,但是大家的意见却是十分激烈而尖锐,可以说是针锋相对,剑拔弩张。
汪东兴坚持认为:“公民有使用‘四大’的自由,这是宪法所规定的。”
“宪法可以规定,也可以取消嘛。”陈云也冷若冰霜地说。
邓小平接着说:“一切法律的条文同党的各项决议,政策一样.凡是已被实践证明效果不好,对我们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实现新时期的目标不起好作用,都可以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它废除。”
看了邓小平和陈云二位同志的这些话,我的心里不由突然打了一个机灵!
原来话还是可以这样说的。宪法规定的也可以取消。正因为这样,他们就毫无顾忌地把当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按照全国人民意愿制定的宪法中“四大自由”给彻底取消了。看来党也不大,人民代表大会也不大,政治协商会议也不大。只有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推翻宪法规定的独断专行才最正确、最伟大。
这些年来,我们的宪法和一些法律法规就是这样被他们修改的。既然邓小平说过:凡是已经被实践证明效果不好对我们执行党的路线,实现新时期的目标不起好作用都可以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它废除。那么,三十多年来他们制定了那么多被实践证明效果不好的医改、房改、教改、大包干、取消四大自由、国营改私企等那些错误决议政策对实现中国梦起到不好作用,为什么现在不能经过法律程序将它们废除呢?那些打着深化改革旗号的公知们,你们为什么不继承邓理论中的这些做法呢?
还有更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某次党的会议作出的历史决议彻底否定文革,打着恢复毛泽东思想的旗号彻底否定毛泽东思想,造成了整个中国几十年的思想大混乱、道德大滑坡、官场大腐败。这项决议也是对实现党的决议起到了很大的坏的作用。请问那些公知们,你们为什么不来主张取消这些已经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会议决议呢?
看了邓小平这句话我才明白,他们那些公知都不过是一些投机分子,一些实用主义者,一些阴谋家、一些不要脸的地痞无赖、一些蛮不讲理的政治流氓、一些想彻底颠覆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汉奸卖国贼。
邓小平这句话给那些当代的公知们当头一棒!揭露了他们的丑恶嘴脸。
评论:汪东兴等只是低等次的自作聪明的傻瓜和笨蛋,,华国锋也是病心丧狂的野心家,自我膨胀以为自己也很了不起,陈云邓小平才是真正的老奸巨猾,屌蛋都遛得没有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