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这个判决,咋总似觉得太轻了(评论906)作者: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即名义上判刑一年,二年内有效,但不入监,还属于“自由”人。故意伤害罪,这么个判法?可是最轻的,也是少见的。在很多乡村人看来,这几乎和免于刑事处罚差不离,或者干脆说,这个判决,等于没判!
落选村主任殴打当选者,平日如何对待村民?肖某,是云南省宁蒗县某村委会原村主任,已经连任四届。2016年“村两委”换届选举,村主任候选人分别是这个肖某和马某。肖某是志在必得(俺不是很熟悉村民选举法,村主任到底可以连任多少届?)。5月9日这天,该村委会在村小学举行了选举大会。当天下午,许肖某来到学校大门口等候投票结果,遇到了同样等候结果的马某。17时许,乡政府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经过统票,宣布马某当选新一届村委会主任。肖某得知自己落选后,心生怨恨,怀疑马某的亲属有拉票行为,便质问马某,并在路边捡起石头殴打马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马某的两个亲属前来劝架,也被肖某用石头打倒......如此,竟然是连任四届的村主任所为?竟然这般野蛮殴打候选人等,可知这肖某平日对待他的村民是啥副穷凶极恶样了!
造成轻伤二级,几乎是赔偿了事?殴打,不是动肢体而是用石头,这可是有伤害目的和明知伤害结果的。而且,不但砸了候选人,还把前来劝架的候选人的两位亲属用石头打倒了!这也就是说,肖某这一次伤害了三个人,并造成了马某轻伤二级。虽然,轻伤二级不是很严重,但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众人)罪,而判决却太轻了!尽管有案发后肖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马某及其两名亲属的医药费及误工费等共计8万元,被害人也谅解了肖某的行为,但法院由此作出如此“几乎等于免于刑事处罚”的从轻处罚的判决,也是太离谱了。由此人们想到,腐败为何愈反愈难止,其中与我们司法宽大无边不无关系,贪腐千万、上亿、十数亿、数十亿都不判死刑,贪官还怕什么?!
判决太轻的根源,恐也不难想像!肖某连任四届村
委会主任,仍然不怕“劳苦”继续想当,期间所“捞”与好处自不必说,无疑也会使尽浑身力气,抓住、打点层层节节。就说这判决,明明是故意伤害犯罪了,犯罪人的名字理应昭告天下,可报道中即用“肖某”?!不仅如此,连肖某所在的村委会也用“某村”代替?!为什么?究竟为什么呢?恐怕,绝对不仅仅是因为怕“肖某”这位原村主任的人吧?!
退一万步说,即使我们特色司法“孬种”怕肖某流氓“殴打”,难道也怕肖某所在的村名吗?呵,如此法律和媒体,怎能树立社会的正气?聚集正能量?怎能不叫广大民众唉声叹气呢!
(图片/网络 诚谢原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