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论坛上和wb上的部分回复,不少人对此次回应持嘲讽态度,认为是提及人权问题导致外长恼羞成怒了,回复的极不得体。我个人倒是持相反看法,认为此次外交辞令回复得体,并且挺机智的。以下是我的一些分析,只代表个人看法。
首先表示,此贴从探讨外交辞令是否得体出发,我的很多看法非常不成熟。并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看到这贴,欢迎大家进行理性探讨,但勿在贴中进行无故谩骂。
先讲回复态度,记者的提问不知道有些人有没有仔细听,提了人权问题担忧,还提及了南海领土野心问题可能造成的中国不稳定,问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要寻求与中国建立紧密关系,以及加拿大准备如何促进中国人权问题。
这应该算赤裸裸的挑衅了,可以看一下当时加拿大外长的表情,满脸的尴尬,低头开始玩纸了。当时王毅外长要是不理不睬或者嘻嘻哈哈糊弄过去,就等于中国被人扇了一巴掌还不做任何回应,这有可能么?明显不可能,这时站出来严词反击才是正确的做法,以前总看大家嘲中国外交部回应软绵绵,这次强硬回击了又被说傲慢,真是心累。而且王毅的发言一向是非常强硬的,不是所谓的什么恼羞成怒,我个人认为那是在一个外交场合中非常得体的回应与回击。
那个提问的记者的回复也出来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她的回复是中国在这个方面的回应变得比以前更强硬,这说明什么?说明她提问时明显是把中国当个软柿子在捏的,也包含着她对于中国固有的偏见。
再说回应内容,关于脱贫、第二大经济体,人均,这个都是有数据可循的,大家可以自行查证。
“不能保护人权,中国不能取得如此巨大的发展”
先看人权,也就是基本权利的内容,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权力救济的权利。不仅仅是上面有些楼层回复讲的那些权利。 不保护人权,确实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这句话不存在问题。 “把保护人权列入了宪法” 正确,确实规定了; 但是存在问题么?也是存在的,现行宪法中,平等权和政治权利处于重要地位,自由权,尤其是经济自由不发达,主要是因为宪法设定的滞后性导致的,权利救济的条款并不完善。加之缺乏具有实效性的宪法审查制度,因此目前还是存在问题的 “外国记者不了解中国人权实情,中国人自己最了解自己的人权状况”。 我认为这个说法其实是正确的,人权问题之复杂估计连很多中国人自己都搞不明白,人权问题是需要深入这个社会去观察的,不是你看两篇报道就可以弄明白的。
外国有没有权力对他国人权指手画脚?
这个问题一向是众说纷纭,理论界有持支持看法,有持反对看法,都有自己的理由。现实国际交往中,好像没有多少国家是接受他国的人权干涉的,因为每个国家对其他国家的人权干涉其实并不仅仅是为了所谓的保护他国人权,而是参杂着许许多多的政治考虑因素。
从这个角度看,回应国外记者没有权利干涉,从理论上看不能说就是正确的或是错误的,但是作为外交辞令,应该是通用的说法。
因此,我认为外长的回复单拆每一句看没有任何问题。从中国实情看,是回避了一些不足,但是他说出来的内容是没有争议的。因此作为外交辞令来看是机智并且得体的。 当下中国,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确实还需要很多的努力,不过从很多事件中,大家可以看到已经在逐渐往好的方向发展,当然权利只有斗争才能获得,不斗争就没有权利。德国伟大思想家耶林的观点绝对正确,你愿意为权利奉献多少,权利就回报你多少。
其实在中国的人权进程中,很多人在为之努力、奋斗,这其中有法学学者也有平民,甚至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们推动着人权保障的不断发展。我对于很多评论的不解之处在于他们连基本权利的内容都没有弄清到底是什么就开始说中国没有人权,我的观点是你可以说中国没有人权,但是你得拿出证据进行论证,而不是只是空口套白话的说,我就是觉得没有,这是不能使人信服的。而且他们对于他们所高呼的人权并没有做出什么实质的推动作用,有的只是无止尽的谩骂罢了。
王毅外长其实可以这样说
尊敬的记者女士,虽然你提出的问题在我的外交际遇中已屡见不鲜,而且我个人感情来说甚至极其厌恶。虽然我不认同你提出此类问题的必要性合理性,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尽管这是见证中意两国友谊的时刻,我依然捍卫你说出不适合不恰当话语的权利。
(话锋一转)和平崛起是中国的国策,新中国成立以来,便把人民幸福国家富强作为重要目标。国际上始终有反华势力不希望见到中国国家和人民的强大,始终对中国所谓的人权问题造谣生事,他们往往躲在阴暗的角落对中国的形象不断造谣诽谤,甚至对中国国家和人民的主权和事务指手划脚,而我们的态度是一贯的,这些人的图谋不会得逞。
希望记者女士勿听信谣言,在方便的时候不妨到中国去看一看,我们的人权保障条款早已写入了《宪法》,6亿人民已在政府的帮助下脱离贫困,人均GDP已达8000美元,这些不争的事实证明了中国是一个呵护人权的国家,如果没有人权方面的成果,怎么会取得如此大的成果。
同时希望记者女士能够成为中国人民的朋友,推动中欧关系正常发展的正义力量。
你们认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