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权力公有财产私有论是虚伪的欺骗?
近年来网上流行17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说法: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仔细一查,没有这样的原话.
原话对权力的说法是这样的:所有的政府都只是人民所委托的代理人,当代理人背叛了人民时,政府就应该被解散。当立定的法律被违反、或是代理人滥用权力时,一个政府便是背叛了其人民。当政府被宣告解散后,人民便有权再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以对抗旧政府的不正当权威,这种情况又可以称为“革命”。
原话对财产的解释是这样的: 洛克主张每个个人都“拥有”他自己,所以每个人在自然状态下都是同样自由而平等的。因此,每个人也必然拥有他劳动所得的产品,要否认这点便等同于将他视为奴隶。也因此每个人都有权在自然赋予的资源上混合他自己的劳动:一颗长在树上的苹果对所有人都没有用处,只有当某个人将其采收后它才有可能被食用,而苹果便成为了那个采收的人的财产。洛克同时提出另一种论点,他主张我们必须允许苹果被采收为私人财产,否则无论世界上的资源有多么丰富,所有人类都只有饿死一途。一个人也必须被允许进食,因此他有权利食用经过他劳动所得的果实(同时他也有权拒绝其他人食用他的果实)。当苹果被他吃下的,他也必然是这颗苹果的所有人,
所以,从他的原话看,他认为政府权力必须代表人民利益,否则,革命就是合理合法的.私人的财产只有经过他的劳动所获才是合理合法的,不劳而获占有别人劳动成果就是奴隶主.
当年有些批评者指出:洛克曾透过一间英国公司投资了在新大陆的奴隶交易,也批评他在担任沙夫茨伯里伯爵秘书期间曾参与了卡罗来纳宪法(Fundamental Constitutions of Carolina)的起草,那份宪法在新大陆的卡罗来纳州建立了一套封建的贵族制度、并且给了奴隶主对奴隶的绝对控制权。一些人认为洛克提出的圈地财产的理论正当化了对于美洲原住民的土地侵占。举出洛克在著作里的反贵族和反奴隶理论,质疑他言行不一.
由上看来, “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不是洛克的原话,但是既然网上影响甚广,就有必要来剖析此话的对错.
一言以蔽之:这句口号的实质是为生产资料的私有化摇旗呐喊!
从字面上来看,此话没错.但是要结合全世界古今中外的实际,问题就复杂了,本人只想在此做简明的分析.
先谈权力,权力是在人类脱离原始社会出现阶级和政府后才有的,权力的广义定义是管理支配人类的力量,所以包括政府公权力和法律允许的所有社会组织的权力,有公司,农场,银行,交通,公益部门等等.
在西方社会,公权力目前相当多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可以说实现了权力公有,是相对于奴隶和封建社会的一大进步,但是在很多国家的民主选举是受到金钱操纵的.其他的绝大部分社会组织由于是私有化的,资本家绝对控制了其所有权,实行对员工的完全管理权,在这里完全不存在什么权力公有,是彻底的权力私有.资本家拿走了员工创造的大部分剩余价值,存在明明白白的剥削压迫,也即合法抢劫了工人阶级的劳动果实即私人财产.我们早已见惯无数罢工、游行、讨薪、劳资纠纷,证明社会组织的权力私有带来的不公和反抗是的确存在的。
其实当代民主最好程度也是代议制民主,是间接的。最完全的民主是全民公决,在网络时代已经有实现的技术条件,对所有重大问题都可通过网络在一天内全国人民公决决定。
再谈财产,财产分为私人为基本生存必须的基本财产和社会生产资料,基本财产包括存款珠宝自住房屋和交通工具,社会生产资料包括工厂公司、商店、矿山、农场、银行、铁路、交通、大型运输工具、大型建筑物等等。资本主义社会所有这些基本都是私有化的,不像初期资本主义的第一桶金,现在早已实现几代财富世袭,造成大批不劳而获寄生虫,社会贫富悬殊触目惊心。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要对私人的基本财产私有,只是对生产资料进行公有制改造,1956年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只对私人企业公私合营,对资本家的住房和私人存款及珠宝没有侵犯。所以,马克思共产党宣言说的消灭私有制是指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
由上所述,权力公有财产私有这句口号应该改为:权力和生产资料公有,基本财产私有,这才是合天理人心的说法!
可是现实在全世界,离这个美好目标差距极大,资本主义解决不了贫富悬殊和腐败等一系列问题,当今权贵资本主义更是背离天理人心,传统社会主义解决不了权力公有的问题,只有权力和生产资料公有,基本财产私有的道路才是唯一光明道路:这条道路要通过爱国民主反腐败共同富裕来实现!
爱国就是保证国家统一维护主权尊严,民主就要实现县市长和人民代表直选,反腐败就要搞群众运动,清算国企私有化罪行;共同富裕就要保证公有制为主,国企企业职代会有实权,官僚退出职代会,农业扶持集体化。
中国的光明前途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只要一亿人民觉醒,中国就真正实现国强民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