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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陈光中谈雷洋案:建议最高检督办 北京市检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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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谈雷洋案:建议

最高检督办 北京市检主导


http://china.dzhdxs.com/2016-05-12/100942902.html
2016年05月12日 19:36 来历于 财新网
认为受到质疑的公安机关本身公布信息违反法治原则,建议此案由更高级别的查察机关——北京市查察院来主导调查,最高查察院应督办。查察院应查明警方是否在当晚的执法历程中存在违法征象,是否构成犯法;若构成犯法,则要立案侦查
资料图:陈光中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中国人民大学情况学院2009级硕士毕业生雷洋5月7日晚古怪死亡一事引起舆论关注并持续发酵。财新记者注意到,固然昌平区查察院已介入调查此案,北京市查察院称将派法医协助介入调查,但今朝为止,除雷洋家属及律师外,案件调查信息主要由昌平警方公布,公信力备受质疑。

  5月12日下午,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传授陈光中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暗示,受到质疑的公安机关本身公布信息违反法治原则,建议此案由更高级别的查察机关——北京市查察院来主导调查,最高查察院应督办此案。

  在陈光中看来,雷洋案从媒体报道之初便广受社会关注,属于热点案件。老百姓关注的核心始终是警方执法历程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权柄乃至滥用权柄,从而导致雷洋死亡。“是否嫖娼的问题必要查,但公众更关注警方怎么会让一个29岁的公民在很短的时候内死亡。 ”

  抓嫖是不是一定要带回派出所?

  北京警方称雷洋当晚存在嫖娼举动,且从警方传递和北京媒体披露的内容来看,雷洋即使嫖娼,也是情节较轻。按照法令划定,嫖娼并不构成犯法,只是违法举动,不属于刑事侦查范围。

  《治安办理处罚法》第66条划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合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陈光中分析,即使雷洋嫖娼了,按照上述条则的划定,如果情节较轻,其处罚后果仅仅是行政拘留五天以下或者交500元罚款。“这种处罚后果就暗示,如果警方有确凿证据证实他嫖娼,可以在嫖娼窝点直接取证,就地罚款。警方称在足疗店门口蹲守,那么如何合法取证?是否一定要把他带到派出所取证,仍是说就地取证,这是一个问题。”

  “从今朝的情况看,雷洋其时并没有携带尖刀或棍子等伤害器械。这种情况下,他拒绝执法,差人应如何强制他接受?”陈光中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差人执法应把握一定的度,如今警地契方面传递称本身如何执法,“是片面的”。

  公安本身公布信息违反法治原则

  财新记者了解到,针对北京警方两次公布的传递,雷洋家属在5月11日晚间发表声明,认为警方“误导舆论”。家属称“我们已经多次前去昌平区查察院,查察院现已介入调查;昌平区公安局作为当事方,应期待查察机关的最终调查成果,而不是到处辩白,误导舆论。”

  “人家质疑的是你,你本身来解释,出格是公权利机关本身解释,把矛头指向死者的嫖娼举动,来洗刷本身,这显然是违反法治原则的。”陈光中暗示,雷洋案从被曝光之时起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案件一旦成为社会热点,就不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公布相关动静,因为公安机关已经成为被质疑的一方。

  陈光中分析,法治社会遵循的步伐公正,核心是裁判者同被裁判者分手,这也是步伐公理的核心要件。而如今公安机关是被质疑的一方,公安机关独自回应公众质疑实际上是步伐不公理的体现。因此,其实体上的效果也不可能让关注这个案件公众得意,“无法使人信任,这就是原形”。

  建议最高检介入 北京市检主导调查

  昌平警方曾传递称,为进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征得家属同意后,将依法委托第三方在查察机关监督下举行尸检。

  在陈光中看来,查察院介入尸检,偏向是准确的,但是这只是主要内容的一部分,查察院还应调查该案中差人执法是否有违法之处。

  《治安办理处罚法》第113条划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差人办理治安案件克制对违反治安办理举动人吵架、凌虐或者侮辱;第116条划定:人民差人办理治安案件,有刑讯逼供、体罚、凌虐、侮辱他人的,超时讯问限制人身自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法的,究查刑事责任。

  按照《宪法》,查察院是国家的法令监督机关。陈光中指出,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违法征象,出格是社会关注的内容,查察院有职责也有权利介入。但昌平查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缺乏权威性。他认为,至少应该由北京市查察院直接主持调查公安执法中有没有违法征象,“如果加倍权威点的话,最高查察院应督办此案,监督机构级别的提高会增加公正性。”

  陈光中夸大,今朝查察院介入的是司法调查,并不是差人犯法后对其举行侦查;调查的重点是公安机关是否在当晚的执法历程中存在违法征象,是否构成犯法;若构成犯法,则要立案侦查。

  情况查明不应非等尸检报告

  今朝,对于雷洋的死因,各方但愿通过尸检报告予以查明。雷洋家属告诉财新记者,雷洋妻子和父亲已经去昌平查察院确认了尸检申请材料,尸检时候尚未确定。

  陈光中暗示,雷洋案部分情况的查明并不是非要等着尸体剖解报告出来。尸体剖解报告主如果死亡原因,这只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在雷洋死亡之前,另有差人执法的具体情节,公安机关是否违法执法以及是否构成犯法才是查察院调查的核心问题。

  陈光中认为,查察院应查明执法历程的原形。“好比,雷洋离足疗店几多米差人开始对他举行查问?什么时候开始查问?面临警方查问,雷洋的反响如何?怎么开始起冲突的?”

  陈光中说,如今死者已经不存在了,查察机关既要调查涉事民警,也要调查当晚目击群众,以及足疗店的老板及所谓“性办事供给者”等,“要当成一个案子来调查”。

  对于调查信息的公布,陈光中暗示,若查察院的调查能够到达客观真实的水平,便可以公布一些信息,但最终要有一个总体的调查报告,“这个调查报告应该具有高度权威性,具有公布之后能够最大限度得到社会公众认同,有高度的公信力。这也是查察院发挥法定职能的时候,也是查察院接受社会公众查验的时候。”■

责任编纂:陈宝成(ZN008) | 版面编纂:邱祺璞(Z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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