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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绝对是“理论创新”,又一个伟大成语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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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是“理论创新”,又一个伟大成语的诞生!

作者:鼎尔 2016-03-20 19:05:45

岁数大了不愿意说什么了,可是有一个创新词汇是那么的激动人心。但凡有知觉的无不为此欢欣鼓舞。那就是继不配合强奸之后可谓后浪推前浪恶意讨薪

这句话必然成为中外五百年内最伟大的词汇,绝对是划时代的伟大新成语的诞生!司法界的盛事!它的伟大必然使它同时载入诸多史记:世界史、中国史、司法史、党史、工运史、文学史、哲学史、成语史等等。

然而,我对不弱智怎么等当领导?易中天教授这句断言产生怀疑,甚至颠覆!特色中国并不乏才!其实这句将载入史册的伟大成语出自于似乎无所震撼恶意欠薪。但巧妙地将改动为,仅一字之差就产生了五雷轰顶般的巨大震撼效果。可谓妙哉!绝哉!一字之师哉!空前绝后哉!

字与的换位标志着中国执法重点的与时俱进,也是中国维稳工作重点的成功转型!这还不重要,重要的是传统的天理人伦让位了于任意摆弄的法律条文!不配合强奸伊始到恶意讨薪的进程可谓是环环相扣,妙不可言!太有才了。

任何案件都有个原罪,也就是前因后果,现在都省略了。只要执法者想判谁,谁就是罪犯!没有强奸哪来不配合强奸罪?没有欠薪哪来恶意讨薪罪?现在的执法者犹如在寻求一部电影中的某一个片段,按需断章取义,剪一截图为据了事!正如古人说的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如此推来他们可以义正言辞追判武松的杀害国家保护动物罪!再推之,既然讨薪是恶意的,欠薪则是善意的。古今中外哪有这等逻辑?(制造逻辑混乱――――大碗茶语)

这就是有些人诅咒的恶法!而且是被垄断的恶法!不然,怎么敢判被强奸者有罪?不然,那些蓄意诬陷狼牙山五壮士的精英,怎么胆敢起诉维护英雄形象的义士?今天终于公然自己撕下遮羞布,以牛二的正义面孔大义凛然的审判伦理道德!不在乎乾坤颠倒,还在乎是非混淆!人类的良知正遭受邪恶的挑战!

法律是用于维护群体社会道德底线的,绝不是凌驾于人伦天理之上的!道德才是最高的法律!宣扬法大过天的那些精英是在混淆视听。大过天的法应当是《宪法》,而不是《刑法》!对宪法的恣意践踏的事列不少,哪位精英说过公道话?在那些法律党眼里,真理一词已经消失。只谈法律,从不谈道德与真理!其心可见。(未完,节录至此)

 读后感言:人们常说的“法律党”,按他们的意志立出的法律条文功能是在埋葬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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