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惊讶“断崖式降级”
2015年,中央纪委依纪依规给予10名中管干部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具体情况是:
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礼祖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
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许爱民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陕西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清云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韩志然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志勇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山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颜世元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范坚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张云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由中国农业银行按部门副职以下(不含部门副职)安排工作。
东风汽车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朱福寿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东风汽车公司按部门副职以下(不含部门副职)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新闻媒体将此比喻为“断崖式降级”,意即一名干部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省部级领导干部要很长的时间,而反过来从省部级降为处级科级,就像“一瞬间”从山巅跌落到谷底。“断崖式降级”这个出自媒体的形象说法,便是这么来的。
实际上,这种“断崖式降级”处理,并不是什么新鲜出炉的处理办法。因为“降级”是我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规中规定的一个处分类别。说宽点,这种处理方式世界各国都通用,有的甚至还被“一撸到底”,“零头”都不留点;说远点,我国各朝各代“削官为民”的事也比比皆是;说近点,我们的革命战争年代的指挥官,从军长降到团长、从团长降到连长,多了去,建国后的例子也不在少数;说最近,2013年和2014年,就有3名中管干部被降级。即:黑龙江省原副省级领导付晓光降为正局级,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江西省委原常委、省委秘书长赵智勇降为科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歧山提出了党内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对这些官员“断崖式”处理,就是第三种形态,而且这种形态是具有足够震慑力的惩戒方式,既能教育和挽救违纪者本人,又能使其他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这样就有利于减存量、遏增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为了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它既彰显了我党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坚决态度,也体现了对干部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
我为“断崖式降级”处理这些严重违纪干部叫好!因为这“断崖式降级”处理,才能够真正地使那些有“小打小闹”违纪行为的官员们警醒过来。一听“断崖式降级”,你这官做得就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断崖式降级”就轮不到你;你这官做得守住了纪律和规矩的底线,不留后门,不开天窗,不踩红线,不触地雷,那“断崖式降级”的板子就不会拍到你的头上来。
古人云:“高飞之鸟,毁于美食;深水之鱼,死于香饵。”若是有官待在那个位置上不好好做官,成天想那些“美食”、“香饵”,那他就会中“断崖式降级”这个“大奖”了,自己选的,能怪谁呢?回家好好“卖红暑”去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