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何斐、吕永岩:评屠呦呦现象与当今中国作者:国际关系学者郑文明
屠呦呦现象与当今中国
作者:何
斐
组编:郑文明
国家科技奖名单公布了,“国家最高科技奖再次空缺屠呦呦未被推荐”这则消息,引起我注意。倒不是国家科技奖再次空缺引起我注意,而是屠呦呦未被推荐让我很惊讶!虽然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是否就一定会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那倒不一定,一方面可能国家科技奖的要求更高,一方面可能如有人说的受政治影响。对屠呦呦是中国人政治影响应该不存在,是不是要求更高?当有一点是应该可以肯定的屠呦呦获得的是国际诺贝尔科技奖与国家科技奖是同为科技奖,她是可以获得国家科技奖的,哪怕是三等还是最末等奖,是应该获得的,但这里我们不想去关心屠呦呦会获几等奖,而是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人提名。
也许是错过提名,有人如是说。可是屠呦呦是中国人,是中国工作的科学家,如说中国人自己都不知道,居然让诺贝尔委员会或外国人先知道,恐怕是个笑话!说是因评诺贝尔奖而错过,恐怕也是个笑话,屠呦呦肯定中国人先认识的而绝非外国人。再看看这两个的评奖方式,诺贝尔奖与中国科技奖评奖方式都是推荐制,与中国科技奖评获方式是一样的,屠呦呦获诺贝尔肯定不是中国人提名了。中国科技奖具有提名资格的是谁呢?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不少啊!说这么多部门和个人没一个认识屠呦呦,是笑话。个人没有推荐,也许是可以说是嫉妒或人品或不知道等,可这么多部门没推荐,可笑,其实也不可笑。是可悲!
我们的部门不是发现人才,而是社会舆论大时,即万不得已的时候给个没法解说的解释,岂不可悲可笑。即或来年的科技奖因为舆论的原因给屠呦呦评了奖,有意义吗?对屠呦呦个人也许是公正了,然而中国的建设,中国梦的实现不是一个屠呦呦的问题,而是千万个人才才可能实现,中国梦离了人才可以说是黄粱梦,而现在中国正处于转折期,更是需人才。我们不谈中国梦,只是说中国,就不需人才吗?站在民族角度,更需人才,这不仅是对民族的不负责,也是对人才的不公正,甚至简单地说是对人本身的不公正。站在人类的角度,我们埋没人才,也是在犯罪!如果牛顿、爱因斯坦埋没了,现在世界恐怕不是这个样!
说远了,我们回到现实中国,我想骂评奖的人是混账,乃至也想骂制定程序的是混账,可是起作用吗?也许他们也不服气,这怪的着我们吗?我是秉公办事!还理直气壮地,你还真没脾气。我想起春秋战国、三国时代,乃至近代民国,那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对民国以致我们解放后都享受人才给国家和民族乃至个人所带来的福利。为何如此?那是因为那样的时代人们对人才的需求是关系身家性命,大家拼了命都在争取人才,人才大力发掘,人才灿如群星。管仲一囚徒——齐桓公的死敌,诸葛亮一村夫刘备三顾,钱学森中国新中国做了多少工作,我们知道,给时代带来多大贡献,不需多述。而现在人才在国内,却不主动发掘,甚至已经出现还落井下石,岂不悲哀!
从道德角度讲,我们个人应该做伯乐发现人才,然而我们市场经济下到的是大打折扣,而且我们也不能仅仅依靠道德,国家应该又发现人才推荐人才的奖励制度;对国家机构更应该主动挖掘人才,挖掘与培养人才是国家机构乃至单位的分内事;对于埋没人才的应该追究责任。屠呦呦个人毁誉是小事,我想屠呦呦也会这样想,但是埋没了千万个人才,对民族,对国家,对人民,对人类是犯罪!
也许是错过提名,有人如是说。可是屠呦呦是中国人,是中国工作的科学家,如说中国人自己都不知道,居然让诺贝尔委员会或外国人先知道,恐怕是个笑话!说是因评诺贝尔奖而错过,恐怕也是个笑话,屠呦呦肯定中国人先认识的而绝非外国人。再看看这两个的评奖方式,诺贝尔奖与中国科技奖评奖方式都是推荐制,与中国科技奖评获方式是一样的,屠呦呦获诺贝尔肯定不是中国人提名了。中国科技奖具有提名资格的是谁呢?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不少啊!说这么多部门和个人没一个认识屠呦呦,是笑话。个人没有推荐,也许是可以说是嫉妒或人品或不知道等,可这么多部门没推荐,可笑,其实也不可笑。是可悲!
我们的部门不是发现人才,而是社会舆论大时,即万不得已的时候给个没法解说的解释,岂不可悲可笑。即或来年的科技奖因为舆论的原因给屠呦呦评了奖,有意义吗?对屠呦呦个人也许是公正了,然而中国的建设,中国梦的实现不是一个屠呦呦的问题,而是千万个人才才可能实现,中国梦离了人才可以说是黄粱梦,而现在中国正处于转折期,更是需人才。我们不谈中国梦,只是说中国,就不需人才吗?站在民族角度,更需人才,这不仅是对民族的不负责,也是对人才的不公正,甚至简单地说是对人本身的不公正。站在人类的角度,我们埋没人才,也是在犯罪!如果牛顿、爱因斯坦埋没了,现在世界恐怕不是这个样!
说远了,我们回到现实中国,我想骂评奖的人是混账,乃至也想骂制定程序的是混账,可是起作用吗?也许他们也不服气,这怪的着我们吗?我是秉公办事!还理直气壮地,你还真没脾气。我想起春秋战国、三国时代,乃至近代民国,那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对民国以致我们解放后都享受人才给国家和民族乃至个人所带来的福利。为何如此?那是因为那样的时代人们对人才的需求是关系身家性命,大家拼了命都在争取人才,人才大力发掘,人才灿如群星。管仲一囚徒——齐桓公的死敌,诸葛亮一村夫刘备三顾,钱学森中国新中国做了多少工作,我们知道,给时代带来多大贡献,不需多述。而现在人才在国内,却不主动发掘,甚至已经出现还落井下石,岂不悲哀!
从道德角度讲,我们个人应该做伯乐发现人才,然而我们市场经济下到的是大打折扣,而且我们也不能仅仅依靠道德,国家应该又发现人才推荐人才的奖励制度;对国家机构更应该主动挖掘人才,挖掘与培养人才是国家机构乃至单位的分内事;对于埋没人才的应该追究责任。屠呦呦个人毁誉是小事,我想屠呦呦也会这样想,但是埋没了千万个人才,对民族,对国家,对人民,对人类是犯罪!
吕永岩:获诺奖就无缘国家最高科学奖说明了什么?
这个现实足够残酷,足够讽刺,甚至足够无耻。看看诺奖颁奖仪式和国际社会对屠呦呦的评价“在人类的药物史上,我们如此庆祝一项能缓解数亿人疼痛和压力、并挽救上百个国家数百万人生命的发现的机会,并不常有。”屠呦呦青蒿素的发现是“20世纪下半叶最伟大的医学创举”。这样缓解“数亿”,挽救“数百万”人生命的科学家能获诺奖,却获不了国家最高科学奖,差在哪里呢?差在“没人推荐”!中国有院士联名要挟国家推进转基因产业化,却没有人肯推荐救数亿、数百万人生命的屠呦呦。
我们难道不该问一句:你们这些院士、科学家、有关部门的良心哪里去了?你们的科学精神哪里去了?你们所谓的“科学共识”,到底是科学还是丧尽天良的金钱?中国难道不应该鼓励科学家争取获诺奖?难道应该压制获诺奖?中国到底应该怎样走上真正科技进步的道路?中国能闹转基因却不肯提名屠呦呦的院士们都是些什么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