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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警察拘留退役军官竟不是因为他们已经干了违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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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拘留退役军官竟不是因为他们已经干了违法的事!

中华网社区 光电雷闪

2015-12-2

    全国在企业退役军官状告国家人社部违法侵权,推卸国家对退役军官依法保障的法律义务,非法剥夺合法权益;各省在企业退役军官状告所在省人社厅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在企业退役军官对人社部门的法律诉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一个只要法院立案,就必定打赢的官司。

    但是,由于我国依法治国还处在起步阶段,还不是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权大于法、非法剥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严重存在,法院不能独立办案,有许多案子不能进入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判案解决。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说的“我们对你们的诉状提不出什么意见,但就是不能给你们立案,因为我给你们立案,下次你们来就见不到我了”;郑州市高级法院的法官说:“不立案,也不出具法律裁定,与法与理都无法解释,但就是这样了”;郑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说:“你们的案子在外国可以,在中国不行,中国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法官说:“你们的问题是个问题,没有人说你们的问题不是个问题”,“因为你们是企业军转干部,不管你们上告的理由多么充足,法律依据有多强;不管你们告谁,告什么,符不符合立案条件,只要是军转干部告状,中院有规定一律不受理,而且连材料都不能收。”

    从以上法官的答复,我们可以明白,问题不是作为被告的国家人社部门不违法;不是在企业退役军官状告国家人社部门事实不清楚,法律依据不充分,根本问题就是有一只“行政干预司法”的黑手在发挥作用,因此法院不能依法审理应该由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各级法院当事法官心知肚明,他们明明知道在企业退役军官的问题“是个问题”。但是,他们出于对“权大于法”的无奈,只能违心地根据上级要求,把严肃的法律问题说成是“政策性问题”;他们明明知道二十多年了,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都没有为在企业退役军官解决问题,他们才走上了法律诉讼的路。现在法院又把应由法院依法解决的问题推向各级党委政府,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失去作用。

    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诉讼案的原告,在一起商量诉讼如何根据法律要求继续进行;如何根据法院告诉的“向党委政府反映问题”,都应该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现在的问题是,某些地方政府为了保全自己的政绩和面子,他们既不以法律和政策为在企业退役军官解决问题,又枉法弄权,动辄出动警力打击上访、告状,非法剥夺在企业退役军官的上访权和诉讼权。

    2014年9月20日、21日两天,洛阳市公安局非法对10名在企业退役军官限制自由,有的被非法拘禁十多小时,最长的非法拘留七天。其中有五人是作为被委托代表要到北京咨询立案问题,被从途中强行抓回实行拘禁;另有四人是在与军转办交涉释放被关押战友时被警察抓走实行拘禁;更有甚者,其中一人在家里看电视也被抓走实行拘留。

    2015年12月9日,平顶山、漯河等市在企业退役军官在饭桌上吃饭,也被当成“非法集会”强行抓走,对其中三人施行拘留15天的处罚。公安局长在谈话中说:“你们的问题我们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得管,因为听说你们在‘上合’会议期间要到郑州去。”多么荒唐的执法,抓人竟然是“怕他们要干什么”,而不是他们“已经干了什么”!

    政府违法了,不让上访,不让告状,还要强力打压,这对于一般群众来说也是不能接受的,何况他们非法压制的是几十年中共党龄、二三十年人民解放军军龄、七老八十年龄的退役军官。这些枪林弹雨不怕死,抢险救灾没砸死、淹死,冰天雪地没冻死的幸存者,难道甘于被违法行政者整死?他们深深懂得,违法行政者似“弹簧”,“你硬他就软,你弱他就强”。尤其在“依法治国”氛围下,违法行政更是一只纸老虎,只有坚决与之斗争,它才会显露原形。

    我们坚定相信,全国近百万在企业退役军官,不会屈服于违法行政的淫威,一定会在习总书记一系列依法治国论述指引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运用法律武器,战胜诉讼道路上的困难,取得最后胜利!

   相关链接:中国高层智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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